各普通高等学校:
为掌握和了解我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、实验队伍、实 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,为高等教育改 革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,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对于报送2023 —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厅 函〔2024〕7号)(附件1)要求,将于近期开展我省2023 —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,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报送对象
全省普通本科高校(含独立学院)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、 高职(专科)学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。
二、报送方式
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采取网络和函 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。
(一)网络报送
请各高校在9月1日至9月29日之间,登陆“高等学 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”(网址:),
下载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”(V2024 单机版), 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,经检测无误后登录系统报送相关数
据,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报送数据进行在线审核。
(二)函件报送
各高校须在10月31日前,登录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 统计系统”将审核通过的基表二、叁、七和综表一、二(加 盖学校公章的PDF版)发送至邮箱:zhangliucheng@126.com, 无需邮寄纸质版。
叁、报送内容
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》要求,各校 应报送9个表单数据。普通本科高校(含独立学院)和本科 层次职业学校须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;高职(专科)院校 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、二、叁、七和综表 二。其中,基表四中“实验所属学科”、基表五和基表六中 “所属学科”,须依据最新版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(2024版)》和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(2021版)》填写 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高校要认真阅读报送要求和填表说明,及时更 新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”发布的2024年度最新 检测软件,加强数据审核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(二)请各高校在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”中 及时更新联系人信息。并于9月5日之前将《高等学校实验 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》(附件2)发送至工作邮箱。
(叁)请各高校及时登录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 统”下载本年度统计工作的报表表样、检测软件、填报说明 及相关帮助文件。
高等教育处联系人:刘灵芝,章刘成,联系电话: 0451-53623756,19524511118。
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:郑怀东,联系电话: 0451-82578298。
黑龙江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23—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.诲辞肠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