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3)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;
(4)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;
(5)连续两年(指2021、2022年度)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;
(6)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。
叁、申报办法
1.教育部直属高校、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,地方高校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为单位,其 他有关部门(单位)所属高校以教育司(局)为单位(以下简称申报单位),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2.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教育部社科司主页( &苍产蝉辫;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管理平台 ? 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 准。
3. 自2023年3月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 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,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待立项公布后,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 人及成员签名、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,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科研中心。
4.项目经费按照《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285号)使用和管理, 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,科学合理、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。
5.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,请登录申报系统核对更新单位信息,重点核实本单位财务拨款账户信息 等;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,请登录申报系统,登记单位信息、设定登录密码,打印“开通账号申请表”并加盖单 位公章,传真至010-58803011。待审核通过后,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。
6.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,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 认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申请人应认真阅研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及以往立项情况,提高申报质量,避免重复申 报。
2.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。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、所在学 校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。
3.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 叁年申报资格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
4.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、真实,切 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。
申报系统联系方式:010-62510667、15313766307、15313766308;信箱: xmsb@sinoss.net。
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联系方式:010-62514698、010-62514714;电子邮箱:
ktsb@moe.edu.cn ;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教育部科研中心社会科学发展与教材建设研究处,邮 编:100080。